花蓮縣115年度「家戶屋頂太陽光電加速計畫」補助 10月31日截止

2026-10-12

【記者鄭沾誠/花蓮報導】2026年10月8日

為加速能源轉型並鼓勵民眾善用屋頂空間發展再生能源,花蓮縣政府積極推動經濟部能源署「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」,115年度受理補助申請截止日期為 115年10月31日。花蓮縣政府提醒符合資格的私有建築物所有權人(屋主)及光電能源業者,抓緊最後時間踴躍遞件,攜手邁向2050淨零碳排目標。

針對有興趣建置太陽光電之一般民眾、屋主及私人企業,花蓮縣政府提供了完善的數位化輔導工具與公開資訊。有興趣的民眾與企業可直接參考官網「花蓮節電網之光電專區」網站資訊https://hl-saving.net/optoelectronic.php,深入了解屋頂型太陽能光電申設流程與規定。網站更特別設置「設置效益試算系統」,民眾僅需輸入預計建置條件,即可初步試算總建置成本、政府補助金額、預估投資回收年限等核心資訊。

花蓮縣政府觀光處長余明勳表示,花蓮具備極佳的日照優勢,推動家戶屋頂裝設太陽光電,不僅能降低家庭電費支出,更可提升能源自給率及既有空間的利用效益。為了降低參與門檻,縣府今年已巡迴辦理8場次補助說明暨媒合會,現場為鄉親剖析申請流程、解答屋頂出租與自建的差異。針對花蓮常面臨的颱風挑戰,現行施作標準也已提升至「17級最高防風級別」,並選用高強度耐腐蝕之專業材質,讓鄉親在響應綠能政策時也能安心確保既有結構安全。 

本次計畫獎勵對象為屋頂面積1,000平方公尺(約302.5坪)以下之私有建築物,並須依設備登記函所載內容及符合「台灣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技術規範」等相關規定,並提供三種方案供申請人擇一申請:
方案一新設完成:新設並完成太陽光電設施者,每瓩獎勵3,000元,每案最高獎勵30萬元。
方案二汰舊換新:既有太陽光電設備完成全數汰舊換新者,每瓩獎勵3,000元,每案最高獎勵30萬元。
方案三自發自用:採自發自用並增設ATS自動電源切換開關者,每瓩獎勵2萬元,每案最高獎勵20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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