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蘭太陽能 再生能源餘額躉售 降低用電 節省電費支出 太陽能自用電 綠電 再生能源憑證 企業社會責任 碳權 co2
業務推廣方案
太陽能相關訊息:
內容說明:
宜蘭太陽能 再生能源餘額躉售 降低用電 節省電費支出 太陽能自用電 綠電 再生能源憑證 企業社會責任 碳權 co2
內容說明:宜蘭太陽能 再生能源餘額躉售 降低用電 節省電費支出 太陽能自用電 綠電 再生能源憑證 企業社會責任 碳權 co2
- 目前台電太陽能賣電收購類型如下:
全額躉售:將太陽能發電系統所產生的電力全部賣給台電,自己所需用電再跟台電購電。
餘額躉售:將太陽能發電系統所產生的電力先供自己白天所需用電,有剩餘電力再賣給台電,自用不足時,再跟台
電購電。
詳細說明:
餘額躉售規劃方案說明
1.客戶表示每兩個月一期之電費有點過高,希望我方幫忙規劃”餘額躉售”賣電方案(客戶有看過我方官網上有服務過之餘
額躉售售電方案)
- 2.依台電收費電費級距每月用電量超過1500度以上,每度電費為:夏季用電43元,非夏月用電5.05元
- 3.依據客戶最近一期電費單分析,每月用電超過1500度以上之用電量為21380度(42760度/2個月)
- 台電電費帳單中,繳交高額用電費費用(2個月一期)為42,760度*5.05元=215,938元,若依夏月用電計算所需繳交電費
- 高達: 42,760度*6.43元=274,947元
- 4.客戶非常適合透過裝設在工廠屋頂上裝設太陽能光電系統,並透過”餘額躉售”模式來節省台電電費支出.
- 5.額外投資效益:額電躉售自用電力部分可申請再生能源憑證(再生能源憑證具環境效益具體化的特性,可應用於溫室
- 氣體盤查、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及環保標章等,協助企業呈現其綠色企業一面,量化創造之環境效益)
- 再生能源若持有方尚無上述需求可透過交易方式轉讓給需求方,目前再生能源憑證每度交易價格約介於1-2元
- 6.採用餘額躉售降低台電電費支出實際整體效益為:
夏月用電計價效益:6.43元+1-2元=7.43-8.43元
非夏月用電計價效益:5.05元+1-2元=6.05-7.05元
- 7.補充說明目前台電太陽能賣電收購類型如下:
全額躉售:將太陽能發電系統所產生的電力全部賣給台電,自己所需用電再跟台電購電。
餘額躉售:將太陽能發電系統所產生的電力先供自己白天所需用電,有剩餘電力再賣給台電,自用不足時,再跟台
電購電。